由海洋大學鍾蕙先助理教授草擬《海洋保育法》草案,綠色和平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正義基金會以及環境法律人協會共同研議修正,以推動保護海洋生態系統、恢復海洋生物多樣性為目的的重要法案,很可惜在2023年行政院最終未完成整合而告吹,2024年新一屆的立法委員就任,我們仍將努力推動《海洋保育法》草案的制定通過,讓海洋委員會擁有真正的執法權力,守護台灣的海域。
殺蟲劑使用已經成為現代農業的必需品,然而卻伴隨著嚴重的化學污染問題。本次講座,法國Isabelle Doussan教授將來台探討此議題,並分享她關於殺蟲劑在法國以及歐盟的使用以及其法律限制的多年研究心得。
講座後半段更有美國私立杜蘭大學法學碩士林柏辰律師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林木興研究員的訪談,三位專家將深入探討歐洲及台灣的化學污染現況、問題與解決方案。
課程源起:
為培養國內相關工作者對於對新興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專章的理解及實務運用能力,並提升對都市計畫合法性審查的專業性,使學員能理解爭議個案為何發生之政策根源,環境法法律人協會辦理「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專題」,從理論、實務訴訟、具體個案解析等角度,提供相關從業人員學習方向。
針對航空城第三跑道環評敗訴的結果,原告、律師團及長期協助本案之民間團體均表示遺憾,並將於收受法院判決書後積極研擬上訴理由,於最高行政法院爭取撤銷環評處分,使我國國際機場的建設可在兼顧飛航安全、環境及人權的情況下合理發展,並為環評審查制度帶來正向影響。
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全名為: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訴訟案將在今日(4/27)下午第一次開庭,本案是《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專章》施行後,新訂都市計畫案遭利害關係居民提起訴訟的首例。
區段徵收僅僅是為開發目的所使用的手段,但卻是具有高度違憲可能的制度,它不僅過度侵犯人民的財產權,更剝奪人民的居住自由,在不具備「極重要的公益目的」,以經濟發展為目標的桃園航空城,卻採取侵害人民權益較大的區段徵收作為開發的手段(未考慮其他如市地重劃或都市更新等開發方式)。
航空城是用區段徵收的手段開發,區段徵收是有高度違憲可能的制度,它完全剝奪人民財產權跟居住自由,且具有移轉人民財產權予其他私人的非公用性質,並不具備「極重要的公益目的」,更容許擴大徵收建設必要的土地,作為籌集開發建設經費的使用,將公共建設成本強迫由被徵收戶承擔,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公平負擔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