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環境法律人協會法務專員楊閔涵

爭議20多年的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淡北道路)不當開發,經過環境法律人協會(EJA)率領義務律師團提出行政訴訟後,於民國102年9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評撤銷;環保署不服上訴,於隔年12月遭最高行政法院上訴駁回。然而,新北市政府仍堅持開發淡北道路,於104年重啟二階環評。律師團詳查開發單位的環評報告書內容,發現開發案中仍有許多疑點尚未考量及評估,遺憾的是,在此種狀況下,淡北道路仍在109年通過二階環評審查。

但是,淡北道路真的有開發的必要嗎?

錯誤的都市計畫,導致可怕的內科交通

細看另一個發生在台北市的交通惡夢──台北市內湖區。這裡的交通亂象眾所皆知。內湖科學園區原本僅規劃為輕工業區,民國91年公告放寬進駐產業,進駐廠商快速成長,導致原先僅有6萬人的園區突然暴增至15萬人,加上台北市人口成長快速,私人持有運具比率高,北市府卻未提出同步的交通配套措施,在經濟繁榮且人口密度高的情況下,隨之而來的就是一連串的交通惡夢。

而內湖的交通問題,源於都市規劃的缺失,許多在內湖工作的民眾並非居住於當地,而貫穿內湖的捷運文湖線路線彎繞、班次稀少、車廂容量又不足,與其花費大量時間等候轉車,上班族寧願捨棄捷運轉而自行開車上下班。

其二,公車行車速度慢,在路幅有限且尖峰時刻車流量大的情況下,根本動彈不得;再者,開放產業大量進駐後卻未完善規劃道路的使用,導致汽機車相互搶道,限制車輛行駛動線,造成塞車的惡性循環。

早期都市計畫的缺失造成的內科交通問題,柯市府執政時期規劃提升大眾運輸使用率,企圖改善內湖地區的交通壅塞狀況,卻遺憾的沒有得到實際成效,多數民眾依然選擇自行駕駛汽機車上下班。在此種情況下,政府下一步卻要開發淡北道路,根本是本末倒置。

內科問題尚未解決,淡北道路恐將成為下個交通惡夢

再看淡北道路,其交通壅塞問題與內科相似。新北市政府一直告訴大眾台2線塞車問題嚴重,建設淡北道路將可以紓緩淡水地區的交通,但實際上,淡水地區的交通問題是源自於上下班尖峰時段往返台北淡水,以及週末遊客前往北海岸與返家的時刻,尖峰時段的車流量大,而淡水地區主要的聯外交通道路又僅有台2線,難以消化短時間湧入的大量車潮,且竹圍路段沿線路口又多,過多的紅綠燈限制車輛行駛進程及速度,反而造成交通品質惡化。

而其中,最大的問題在於往返二地的多數民眾選擇搭乘私人運具,而非大眾運輸工具。淡水地區交通最根本的問題,就是汽、機車超過道路承載的負荷量,但是興建淡北道路並無法有效解決淡水地區的交通問題。

淡北道路規劃終點連接既有的大度路,道路連接端點變多,本身只會吸引更多的車流,並沒有任何疏導的效果,只是塞車端點移轉,一旦淡北道路通車,將來大度路將會同時承受來自台2線與淡北道路的車流,而造成更嚴重的交通堵塞。內科交通問題尚未解決,現今大度路、關渡平原一帶又正發展關渡科技園區,工作機會增加、進駐產業上升,將會吸引更多車流量進入,政府此時開通淡北道路,無疑是讓關渡科技園區步上內科交通問題的後塵,形成下一個「交通惡夢」。

交通專業人士都有共識,解決通勤問題絕不是靠開闢快速道路,而是改善大眾運輸的便利性。政府機關應該要找專業人士進行淡北運輸走廊的整體規劃,不能只依靠快速道路,因為快速道路服務的對象為小轎車,而小轎車是最沒有效率的運輸工具,反而會使道路更壅塞。建設淡北道路,只會讓北投、士林的交通嚴重惡化。新北市政府應以大眾運輸及路口規劃為優先考量,才能有效解決淡水的交通問題。

破壞自然保留區生態,恐面臨刑責問題

111年12月新北市府第一次公開招標時,都市計畫審議尚未通過,此舉無疑是不顧都市計畫內容是否妥適、且無視都審會委員提出的意見,而以開發為主要目的。112年2月9日第一次招標截止後,因無廠商投標而確定流標,淡新北市府又於4月25日重新公告招標,甚至增加工程預算,期望藉此吸引廠商投標。

實際上,流標問題除了預算不足外,淡北道路現今正於法院訴訟進行中,而淡北道路的開發範圍究竟有無涵蓋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是本案重要的爭議之一。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6條的規定,自然保留區禁止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同法第103條第1項第7款也表明,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將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也就是說,如果淡北道路在透過層層數化轉繪後得出的結果,確定淡北道路的開發範圍確實有涵蓋紅樹林自然保留區,那麼得標廠商也將會因為破壞自然保留區生態,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而背上刑責。

我們呼籲政府,面對交通壅塞問題,我們需要更務實、更通盤的改善策略,在有限的道路承載量下,新北市政府應先著重在如何提升淡水地區大眾運輸的使用率,而非急切開發新建設,導致評估失真,不但破壞原有的紅樹林自然保留區,還讓淡北道路成為下一個交通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