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團法人環境法律人協會
台灣經過半世紀的工業發展,環境爭訟案件日益增加,一群法律人有感於環境案件在公設法扶體系居於弱勢地位,遂於2010年成立「環境法律人協會Environmental Jurists Association,簡稱EJA」。
我們致力於環境公益案件的司法缺口,並以理念與經驗邀請更多年輕世代的律師加入,串連公民、學者與社團夥伴,協助居民參與行政及司法程序,陪伴受害當事人站上街頭、走進法庭。我們希望透過每一個案例,發掘環境法規的缺漏,為台灣的環境永續奠定穩固的法制基礎。
▎成立宗旨
本會之宗旨,在於結合關心環境保護法制及相關議題的法律人,就環境公共利益相關事項,進行研討及採取法律行動,並與其他關心環境之團體或個人,建構聯繫網絡及討論互動平台,以參與社區及國家之環境改造及國際合作,確保符合世代公平正義的自然生態、經濟及人文環境之永續平衡。
▎協會任務
環境公益案件之辦理:
- 規劃、執行環境公益案件法律服務工作。
- 受理個人或團體委託執行環境法律服務工作。
- 其他相關環境公益案件。
健全環境法制之研討:
- 蒐集整理我國環境公益案例與相關統計資料。
- 蒐集整理世界各國環境法制立法例與相關國際法規定。
- 檢視研討我國現行環境法制。相關研討會之舉行地點,宜考量實際情形於全國各地輪流舉辦之。
- 提出法制增修之建議方案報告,送交各相關單位並積極從事推動工作。
- 依據環境基本法第三十一條,促進中央政府訂定法律設置環境法律扶助基金,以推動有益於環境發展之事項。
環境法律教育之推廣:
- 舉辦環境公益議題之相關講座、研討會以及其他活動。
- 針對社區住民團體、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或其他環保團體,舉辦實際法律運用之訓練課程。
- 編纂環境法學教材。
- 出版環境法律專刊。
環境顧問網絡暨互動平台之建置:
- 整合關注環境保護法令及其他環境議題之律師、法律學者及其他法學或相關領域之專業人士,集結而成本會之顧問網絡暨互動平台,以支援本會所進行或提出之提案。
- 基於本會宗旨,藉由聯繫往來、參訪活動以及參與或舉行國際研討會議,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團體與專家學者交流合作,吸取類似個案處理經驗,並研究其他國家之立法例與國際法規定,以擴展本會之環境顧問網絡至世界各國。
▎工作團隊

簡凱倫 律師
第五屆理事長
2023年,會是EJA極為忙碌的一年,而每一項推展的工作,都在實踐EJA的核心理念:人、環境、與土地的共生,始終同受壓迫者站一起。長路漫漫,慶幸有你一同行走!

郭鴻儀 律師
第五屆秘書長
2023年,我們將繼續關注在氣候變遷調適、核電除役及核廢料處置以及都市計畫訴訟的實務發展,深耕議題、戮力成為國內環境法非營利組織的領頭羊角色,是我們對自身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