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暑假來到環境法律人協會(EJA)實習,並接觸到永侒礦場案後,我開始對環說書上的中華村產生興趣,每次思考環說書上的爭點時,內心總會與自己拔河,開發單位與居民兩者間,究竟誰的說法才是正確的呢?

(文/邱筠庭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五年級)
今年暑假來到環境法律人協會(EJA)實習,接觸了永侒礦場開發案,也因此於8月10日前往宜蘭縣員山鄉的中華村與居民進行簡單的訪談以及現勘開礦預定地。

上週三(2020年7月15日)上午9時,六輕工業區塑化公司煉製二廠傳來爆炸聲,只見黑煙滾滾湧向天空,伴隨猛烈的大火,六輕又爆炸了。在六輕建廠20年的歷史裡,工安事件並不少見。許多人仍對十年前的六輕氣爆有著非常深刻的印象,雲林縣政府計畫處統整六輕大事紀,清楚寫著:「2010年7月25日,台塑麥寮輕油煉製二廠發生火災」。時隔十年,同一廠區再度發生事故。

(文|東吳大學法律系四年級 呂家菱)
今年二月份開始在環境法律人協會EJA實習。以前從未接觸過環境相關的法律課程與案件,學校也沒有為環境法或土地法開設專門課程,這類的法規又非國家考試的重點核心。雖然我正走在法律這條深遠奧秘的大道上,環境案件,像是離我遙遠的平行世界,我看得見它在我身邊發生,卻只是那樣看著,形同陌路。

台塑越鋼案的7875名原告在今年3/30向高等法院提出再抗告,EJA及各方代表誠心期盼台灣法院可以做出民主制度的良好治理示範,協助國際受害者取得公平正義。

上週四(2/20)行政院拍板《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送交立法院審查。其中二個最大的問題,一是放入尚無明確定義的「國家重大建設」,只要行政院認定個案為國家重大建設,即可改變上位的國土計畫,另一個則是縣市國土計畫延長無期限、沒有時程表。
環境法律人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共同提出呼籲。

文/蔡易廷律師 簡凱倫律師
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立法院於今年12月13日三讀通過了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進一步廣開對於都市計畫之司法救濟大門。雖然司法院於草案擬定過程中多方徵詢學者專家及團體之意見,但在過去長久都市計畫僅限於個案變更者始能救濟的情況,如此全面性容許都市計畫進入司法審查程序,可想見都市計畫界定然抱持相當大的疑慮,甚至抗拒。

截至今日,全國已有15個縣市公布國土計畫草案,只剩下3個縣市尚未公布草案。然而經民間團體檢視草案內容,驚覺這將是台灣史上再一次的農地大流失!估計全國農地維護總量將低於65萬公頃,無法達成行政院與內政部期望的保留74-81萬公頃農地,10萬公頃以上的農地被消失(請參閱附件一),台灣將無法維持糧食自給率40%的國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