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草案剛出爐,排碳大戶計較2.5萬公噸不用徵收?
2023年12月29日,環境部公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其中徵收對象為「全廠(場)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產生的年排放量,合計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業與製造業」;而於日前,環境部於座談會中再拋出更新的計算公式,除了上述的2.5萬噸徵收門檻外,即便排放量超過此門檻而應徵收碳費,碳費應繳費額之計算可以再扣除2.5萬噸,剩餘排放量始為費率計算對象,此舉遭環團批判形同給予「免費排放額度」。而不意外的,工總對此以產業公平競爭為由大表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