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立法論壇 場次一:為什麼要立法】側記 Part 2
本篇為側記第二篇,為大家帶來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 陳信安教授的觀點,當德國選址法的修法方向納入對公民參與、未來世代的想像時,到底會走向什麼樣的程序建議,德國的經驗能帶給我們什麼啟發?
本篇為側記第二篇,為大家帶來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 陳信安教授的觀點,當德國選址法的修法方向納入對公民參與、未來世代的想像時,到底會走向什麼樣的程序建議,德國的經驗能帶給我們什麼啟發?
為了解決台灣核廢處置問題,由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共同在3月4日舉辦「#核廢立法系列論壇 專題一:為什麼要立法?」,邀請各界代表表達對核廢立法的看法。
本次側記將分成四篇,逐一為大家說明各場次的重點在哪裡?
核能二廠的運轉執照於今日(3/14)到期,台灣僅存一座核能三廠仍在運轉,向非核家園再邁進一步,台灣應務實面對即將在2025年迎來非核家園的事實,積極實踐零核無碳的轉型路徑。
今年3/20是申請納管的未登記工廠繳交「工廠改善計畫」最後期限,依《工廠管理輔導法》,未如期遞交工廠改善計畫者,將面臨斷水斷電處分。
經濟部中辦自今年初已多次呼籲業者把握繳交期限。然而,長期關心違章工廠議題的公民團體卻發現,許多在納管審核階段的工廠根本不符合納管資格,不應該進入納管審查的環節!
2011 年 3 月,東日本大地震所引發的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至今尚未終結,許多人們失去了故鄉,失 去了賴以為生的工作,失去了世代居住的家園。
核災事故雖然由地震和海嘯引發,但真正的起因是 核電的系統性缺陷,不是無法預防的天災,而是可以預防的人禍,福島核災雖已過了十二年,但至 今仍無法解決災區的污染問題。
2023年3月4日,是蔣萬安市長上任後,首次為社子島開發案「剔除區段徵收」召開地方說明會,然而說明會仍然打著柯市府的三大堅持:「同意比例過半」、「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及「不影響防洪計畫及主要計畫」前提下才符合剔除資格。導致本件將近五百六十五份陳情書申請剔除,卻僅有個位數區域通過剔除。且剔除後必須負擔公共設施的成本費用。
今(1)日社子島自救會到市府前陳情,要求停開說明會。本會秘書長郭鴻儀律師強調:不要讓說明會、公聽會、聽證會淪為政府對居民的政策「說服會」。市長是律師出身,更應該確保人民程序參與權以及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律師形容中科三期后里七星農場開發案如同在臺灣司法徘迴的「幽靈」,歷經2006及2010年兩次環評有條件通過,卻也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兩次撤銷確定,創下史上環評結論經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確定之先例。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於今日(2/23)召開烏俄戰爭一週年記者會,邀請當初參與連署的團體現身聲援烏克蘭,譴責俄羅斯的持續侵略,反對核武威脅,呼籲核電不該承受戰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