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

在全球氣候風險加劇、轉型壓力升高的當下,EJA持續以法律為工具,回應社會與環境雙重挑戰。我們從生物多樣性保育、都市風險管理、能源治理等面向切入,串聯學術、社群與制度,推動具知識基礎的公共對話與制度改革。無論是參與氣候法制的建構,提出政策建言,或透過環境訴訟實踐轉型正義,我們致力於讓氣候調適不僅停留在技術方案,更根植於社會公義與民主治理。

最新進展

氣候變遷下臺灣的行動

2021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決議將氣候變遷納入基本人權,明確宣示人類享有「清淨、健康與永續環境」的權利;隔年,聯合國大會以161票贊成、8票棄權通過決議案,歷史性承認「享有潔凈、健康和永續環境是一項基本人權」。
自此,「環境權」一詞便就此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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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生海洋保育法記者會

本會秘書長今日出席由綠色和平基金會主辦的【下一代,魚季猶存?】記者會,會中重申基於海洋基本法及環境基本法,生態保護應優先於經濟發展。
然而,行政院率先提出《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草案是以海洋開發為主要目的,根本無法和海洋永續發展沾上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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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A關注法案

健全環境法制

環境污染管制

能源政策

促進生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