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
在全球氣候風險加劇、轉型壓力升高的當下,EJA持續以法律為工具,回應社會與環境雙重挑戰。我們從生物多樣性保育、都市風險管理、能源治理等面向切入,串聯學術、社群與制度,推動具知識基礎的公共對話與制度改革。無論是參與氣候法制的建構,提出政策建言,或透過環境訴訟實踐轉型正義,我們致力於讓氣候調適不僅停留在技術方案,更根植於社會公義與民主治理。
最新進展

氣候變遷下臺灣的行動
2021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決議將氣候變遷納入基本人權,明確宣示人類享有「清淨、健康與永續環境」的權利;隔年,聯合國大會以161票贊成、8票棄權通過決議案,歷史性承認「享有潔凈、健康和永續環境是一項基本人權」。
自此,「環境權」一詞便就此誕生。
2023 年 7 月 25 日

催生海洋保育法記者會
本會秘書長今日出席由綠色和平基金會主辦的【下一代,魚季猶存?】記者會,會中重申基於海洋基本法及環境基本法,生態保護應優先於經濟發展。
然而,行政院率先提出《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草案是以海洋開發為主要目的,根本無法和海洋永續發展沾上邊。
2023 年 3 月 9 日

CO15:各國將為2030年採取4大目標及23項指標在生物多樣性協議
於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CO15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由中國擔任主席國,會議在2022年12月19日發表具有里程碑意義4大目標及23項指標。其中重點將置重在: 保護全球30%野地、海洋、海岸地區及內陸海域;每年減少5000億美元有害的政府補貼;以及食物浪費減半。
2022 年 12 月 21 日
EJA關注法案
健全環境法制
- 國土計畫法
- 都市計畫法
- 環境影響評估法
- 聽證制度改革
環境污染管制
- 噪音管制法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能源政策
- 核電除役暨核廢料管理
- 再生能源售電議題
促進生態平衡
- 海洋保育法
- 野保法
- 環境影響評估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