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農田到科學園區:中科三期開發案爭議與抗爭

台中后里七星農場與后里農場長期以花卉、火龍果、高接梨及劍蘭百合等農作聞名,產值年年破億。然而,為迎友達光電,政府於2006年推動中科三期開發,選址位於此處、規劃112公頃,主打光電、精密機械、生技、綠能等複合用途工業區。當地水源原本已極度不足:農地每四至五天才輪灌一次,若撥水給工業,勢將使農作面臨斷水危機;而農民也持續質疑可能產生的空污、重金屬廢水問題。

環評一階在2006年有條件通過,但居民不服訴願並於2007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願,主張當局未履健康風險評估、未啟二階程序,違反《環評法》第8條及實施細則第19條。法院於2008年1月31日撤銷一階環評,指其「健康風險評估資料不足」及「未依法進行二階環評」是重大程序缺失 。環保署上訴後,2010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確立此案為台灣首例環評結論通過卻被最高院撤銷之先例 。

儘管司法已明定撤銷,行政當局仍祭出「停工不停產、邊施工邊補辦環評」策略,並置換法律責任以無視判決,而前行政院長吳敦義公開評論:「法院判決是一道符咒,只要環評通過,符咒便能撕下」 。此舉引爆學界、環團與農民怒火,激發持續抗爭。

2014年8月8日政府與居民達成和解,內容規定環保署須15日內在報紙與官網刊出判決摘要、和解書;科技部捐助成立「環境權保障基金會」(2016年正式設立),作為後續監督與資訊公開機制。隨後展開二階環評,聚焦空污、水質、用水量與健康風險等議題。

但2018年通過的二階環評仍遭居民訴願駁回並再次提告。北高行法院於2022年7月21日判決撤銷,理由再度指責未完整評估致癌化學物質異丙苯等健康風險,並於同年12月裁定停止執行該環評結論 。環團指出該區空汙累積與水源排擠已嚴重影響居民呼吸道健康,肺癌病例有逐漸攀升疑慮 。

回首此案,自2006年至2022年的16年間,法院二度撤銷環評且兩次確認應停工,顯現台灣行政權與司法權間的拉鋸比簡單經濟發展更為複雜。此次抗爭讓居民意識到「法律專業」的關鍵作用,促成2010年成立環境法律人協會(EJA),透過律師團、專家與在地組織共同合作,執行環境公益訴訟,並參與後續多起重大案,如淡北道路、航空城、風機與核廢等。

EJA與農民共同努力下,重塑公共參與機制、強化健康風險評估與資訊透明制度,讓中科三期案成為台灣環境訴訟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展現出「制度化抗爭」能保衛農業、水資源及公民健康在現代工業發展中的尊嚴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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