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聽證制度的檢討及改進:以土地議題及公共工程為例

【研討會主旨】

近年來,全台各地許多開發、更新或計畫的進行,都涉及土地的強制徵收與迫遷,對人民的財產權、居住權等權益造成極大傷害。台中中科三期、彰化中科四期、士林文林苑、苗栗大埔、桃園航空城到最近的南鐵東移計畫、高雄果菜市場強拆等全國遍地發生的土地爭議都顯示,從規劃到權益剝奪過程中欠缺的程序正義,不僅傷害各項決策的正當性,也撕裂社會對於政府的不信任,導致社會紛擾與不滿。居民與學界、民間團體多半不是根本性地反對開發,而是期待能夠有更正當、合理的程序,使各種理由得以被充分溝通檢驗,以減少傷害、促成共識。然而,怎樣的程序才能正當地侵害人民的財產權與居住正義呢?

在台灣,流於形式的公聽會已經不被信賴,社會轉而期待建置更為周全的聽證制度,內政部近期亦就土地制度之聽證程序訂定〈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卻因為欠缺舉辦聽證的經驗,外國法的參考也有限,台灣社會要建構更完整的聽證制度並不容易。環境法律人協會(EJA)、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PLES)主辦、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協辦的「我國聽證制度的檢討及改進:以土地議題及公共工程為例」論壇擬以此為核心,藉由探討日前舉辦的航空城聽證,以及其他領域聽證及類聽證的實際經驗,嘗試提出未來土地議題聽證制度建置與操作的建議。

本次研討會分為三部分: 

  1. 從省思桃園航空城的聽證經驗出發,邀請曾參與桃園航空城計畫聽證會的居民、律師、聽證主持人及政府代表,從不同的角度對本次聽證會提出看法、進行檢討,同時勾勒土地議題的理想聽證制度樣貌。
  2. 綜觀我國行政機關舉辦聽證程序之經驗,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NCC等單位已行之有年,勞動部就處理勞資爭議問題亦有類似聽證的機制,得以保障申訴人之權益,故研討會第二部分,將以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之聽證經驗以及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之經驗為例,來探討其他聽證及類聽證制度之設計,以及尋求當中讓土地議題聽證程序可借鏡之處。
  3. 邀請國內多位學者進行綜合座談,從行政法、土地徵收條例等視角,就前兩部分之經驗,統整出土地議題及公共建設之聽證目的,與達成目的之必要程序設計。並且,針對內政部最新制定之〈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探討其程序設計,以及若要更加完善的修正可能方向。希冀能藉由民間、學者、官方的力量,就民眾參與重大開發案件或與自身權益相關之土地案件的管道進行修正與檢討,以落實保障人民權益,亦能兼顧社會經濟發展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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