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15:各國將為2030年採取4大目標及23項指標在生物多樣性協議】
於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CO15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由中國擔任主席國,會議在2022年12月19日發表具有里程碑意義4大目標及23項指標。其中重點將置重在:
保護全球30%野地、海洋、海岸地區及內陸海域;
每年減少5000億美元有害的政府補貼;
以及食物浪費減半。
其中,吸引小編注意的是有關目標4,對於發展中或未發展國家的 #資金援助 的部分:「採取足夠的實施手段,包括財政資源、能力建設、技術和科學合作,以及獲取和轉讓技術,以充分實施『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供給所有締約方,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型發展中國家以及經濟轉型國家,逐步縮小每年 7000 億美元的生物多樣性資金缺口,並使資金流動與『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和 2050 年生物多樣性願景保持一致。」
此似乎是為彌補愛知目標(參註)缺乏資金而未能達成徹底落實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問題。在第19項指標中明確指出已開發國家或願意承擔已開發國家義務者,透過援助予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行發展中國家以及經濟轉型國家,到 2025 年每年至少 200 億美元, 2030 年每年至少 300 億美元的經濟援助以實施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和行動計畫。
然而,小編認為此次生物多樣性大會的四大目標和23項指標,期程設定在2030年,在氣候變遷的交互作用下,似乎緩不濟急。更重要的是,仍將生物多樣性,視為是一種「環境資源」而不是以人回歸萬物的生態性系統看待整體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對恢復生物多樣性而言,仍有缺憾。
註:2010年於日本愛知縣訂下20項「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並設定於2020年達成。但實際上20項目標含子目標60項,僅6項目標部分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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