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2/29)台電在核一廠所在地石門區召開核一廠除役公開說明會,主題是針對即將興建的低放射性廢棄物三號貯存庫。

為什麼要特別針對三號貯存庫召開說明會

三號貯存庫將採用全新的「T容器」來貯存除役後的金屬廢棄物,當核電廠開始拆除,將產生大量的低階核廢料,依據台電的規劃,T容器將貯存約一萬噸的低階金屬核廢料。

新型容器尚未經過原能會審查通過,安全性仍不明確

T容器的設計不同於台灣過往使用的核廢料容器,是由台電與德國共同研發,台電雖然在簡報做了非常多的安全分析,但是整份簡報卻未提到T容器是否經國際專業機構檢測合格,或是否已經經過原能會的審查通過。
據原能會的說法,他們要求台電必須要在提出申請前召開公開說明會,也就是說,針對簡報內提出的安全分析,都尚未經過原能會的審查。

只談貯存不提拆除,是避重就輕

電廠除役後,核廢料貯存並非只需要討論貯存庫安全與否,而是要回到拆除過程是否安全,輻射安全工作是否確實。
但整個公開說明會只有提到貯存庫,而沒有提到前面的拆除工程,台電用了非常多篇幅去陳述「貯存庫本身」及「容器本身」很安全,卻沒有提到整個除役的過程是否都能安全,尤其在本案中,是先拆除核電廠設備,再裝桶入T容器,運送到貯存庫。除役最重要的就是避免拆除過程的輻射外洩,台電進行公開說明卻沒有提及前期的拆除工程細節,無疑是避重就輕。

你的「暫時」是我的「一輩子」

台電每每提及核廢料,都特別強調只是「暫時貯存」不會是「永久」,可是單單只是一個低階核廢料的貯存庫,就要用40年貯存,#足以讓一個小嬰兒變成中年人,幾乎相當於是在地居民的半輩子。
以如此長期的時間尺度來看,台電執意以暫時貯存為由,簡化應完整盤點與評估的程序,甚至在貯存核廢料上,遲遲沒有高階核廢料的法定選址程序,而不斷冀望於中期或過渡性的設施,這種做法是罔顧在地居民的權益與意願,持續將居民置於核廢料共存的憂慮之中,台電、經濟部及原能會應盡快提出完整的核廢料選址法案,將核廢的相關爭議平息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