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曾於民國105 年修訂「臺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第⼀點、第⼆點、第三點及第⼋點」其修訂⽬標明確指出:
⼀、保障原合法房屋所有權⼈之權益及建築物使⽤安全。
⼆、明定平均坡度超過30%部分,可設置之設施,避免藉設置⽔保設施之名,⾏開挖整地之實。
三、明確界定都市設計及⼟地使⽤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限區未開闢都市計畫道路之權責。
四、減少基地開發量體,降低⼭坡地開發負荷。
在該次修訂已經考量到合法房屋所有權⼈的利益以及建築物的使⽤安全,同時盡可能降低⼭坡地的開發負荷。對於某些議員希望透過都更,或採取危⽼重建提供容積獎勵來改善住⼆⼭限區居住品質等訴求,本會實難苟同。
本會除⽀持「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等超過⼆⼗個專業團體聯署反對臺北市⼭限區放寬建築⾼度管制」之聯署訴求外,對於開放住⼆⼭限區之開發仍有下列幾點意⾒補充:
①氣候變遷下應加強自然環境保育
在全球氣候變遷調適的發展趨勢,應採取「⼭坡地⾃然保育,減少⼭坡地開發需求」的態度,盡可能讓⼭坡地、野地恢復⽣物多樣性及⽣態服務系統,⽽⾮增加更多⼈造的建成環境。
也因此,本會認為⼭坡地所有權⼈在⼟地使⽤上應具有⼀定的社會義務,對於⼭坡地保育以及具有⽣態服務系統的⼭坡⼟地,在⼟地使⽤強度上應受有相當之限制。
②放寬住二山限區將可能促成北市土地、房價上升
對於臺北市⼈⼝居住需求,臺北市近兩年來,⼈⼝約落在248⾄252萬⼈次,⼜因為房價過⾼,移⾄新北市或桃園市居住者眾,遷出⼈⼝多於遷⼊⼈⼝,加上少⼦化及⽼年化問題嚴重,⼈⼝數起伏不定。雖然相對於其他縣市,臺北市因為⼯作就業機會⼤,空屋率為六都最低,但以臺北市⽬前推動都市更新及危⽼重建所提供的容積獎勵,就⼈⼝居住需求⽽⾔,根本無須再放寬住⼆⼭限區的開發,甚⾄還提供都市更新、危⽼重建等具有容積獎勵等開發⼿段,這可能反⽽變相促成⼭坡⼟地炒作,促使臺北市⼟地、房價不斷攀升。
在⿎勵⼈⼝遷⼊臺北市的前提上,這應當不是某些議員希望開放住⼆⼭限區開發所產⽣的後果。
③建物安全性有極高疑慮
若是考量建物使⽤安全疑慮,是否可以考慮另以稅捐優惠或其他補助⽅式⿎勵改建,⽽⾮採取放寬容積、建蔽以及增加建築⾼度等事項上。依本會所⾒,住⼆⼭限區⼟地多位於⼠林、北投、內湖及⽂⼭區等地段,考量該地區⼟壤液化以及地質特性,放寬住⼆⼭限區開發強度,對於居住安全⽽⾔,縱使透過專家審議,預測評估建築物的安全,恐怕也難以實質期待並保證放寬開發強度後建物的安全性。
④重視⼈民居住安全以及⼭坡地保育是土地治理問題而非政治支票的兌現
最後本會再次強調,在城市氣候變遷治理上,恢復⽣物多樣性的必要以及減少破壞棲地的開發已是全球無庸置疑的共識。臺北市已經是⾼度都市化的城市,對於放寬住⼆⼭限區⼟地開發,特別是位於具有⽣態服務系統或具有⽣物多樣性等⼭坡⼟地,除建物安全考量外,更應考量臺北市⼈造建成環境與⾃然環境的平衡,不應該在無增加居住需求的前提下,仍放寬住⼆⼭限區的開發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