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城機場園區土地徵收撤銷訴訟,在居民及律師團的堅持下,有幸獲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勝訴判決!感謝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仔細審視本案處分之瑕疵,期待本案判決能再次喚起內政部、相關政府單位及台灣社會對於區段徵收造成人民基本權利嚴重侵害的重視。另呼籲內政部及交通部民航局與其耗費資源上訴,不如偕同桃園市政府等相關單位,立即檢討整體航空城計畫並與原告協商保留方案,勿使號稱為「國家重大建設」的航空城蒙上侵害人權的陰影。
桃園航空城是全台最大的區段徵收案,因機場興建第三跑道,內政部擬定4500多公頃的都市計畫,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合併徵收3100多公頃。第一期徵收面積即達2599公頃,計畫之初便造成社會強烈反彈。今日為機場園區土地徵徵收宣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860號),本次訴訟除了討論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之外,尚有協議價購程序有違〈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之規定、徵收公告後再修改都市計畫、土地與土地改良物分開徵收的合理性等爭議。
呼籲內政部與民航局放棄上訴,確實檢視本件徵收公益性和必要性
航空城土地徵收律師團代表熊依翎表示,感謝法院的判決,讓我們當事人的土地跟家園可以被保留下來。而這樣的判決結果,也是台灣土地徵收制度重要的里程碑,雖然目前還沒看到法院針對土地徵收違法的理由,但我們相信這個判決也給與所有在辦理土地徵收的機關一個警示,所有的土地徵收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和符合比例原則。以本件來講,我們當事人的土地就是沒有徵收的公益性和必要性,同時也感謝當事人的努力,如果沒有他們的堅持,不會迎來階段性的勝利。針對被駁回的一位當事人,我們覺得遺憾,也會積極上訴,爭取他應有的權利。除此之外,航空城的爭議,不是只在訴訟,其實一開始得知這個徵收案,相關程序都有不同律師團的成員努力,希望能守住他們家園的方向努力著,因此這個勝利也是這一路以來所有參與協助這個案子的成果。最後,也呼籲被告內政部與參加人民航局可以放棄上訴,確實檢視本件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和必要性,讓我們當事人能早日拿回自己的土地。
漁港路原告居民代表呂學信表示,他們社區位在漁港路兩側,多年來皆不在航空城計畫範圍內,卻在鄰近地區居民北上陳情想納入徵收後,在最後一刻遭強行納入。呂學信繼續說,政府要建設桃園機場第三跑道,根本不需要用到他們的土地,過去不需要,現在也不需要,僅因別人的私利,就強行被徵收。如今土地徵收的處分經法院撤銷,內心的負擔也放下一些,感謝各方的協助與社會各界的關注。
自強社區原告居民代表吳明哲表示,位於機場口的自強社區在2019年之前仍屬於可供原位置保留的住宅區,同樣也是在居民不知情的狀況下,因部分居民陳情想納入徵收後大量變更為產專區,迫使想保留的居民開始長期抗爭,想保留的居民多次陳情自強社區徵收並無必要,自己也經常透過記者會向政府喊話2019年自強社區的保留方案是有經過聽證的,市政府更應該遵守「要徵收的被徵收,不願被徵收就剔除」的承諾,但均未受重視。感謝此次法院的判決,還居民一個公道。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余宜家補充,原告居民所在的位置,無論是在竹圍街、自強社區、漁港路或海山路,在航空城計畫多年審議的過程中,都曾被劃出徵收範圍之外;或是鄰近的土地,幾乎相同的區位,卻不需要被徵收,顯示這些居民的土地,並不妨礙桃園航空城的整體建設計畫,徵收他們的土地缺乏必要性。此外,區段徵收制度之所以飽受批評,不僅是因為其影響的戶數、面積極大,侵害民眾的居住權、財產權等基本權。配地制度有利於大地主和財團,小產權或無產權者卻很容易被掃地出門,這更帶來負面的社會後果,加劇社會不平等。內政部這幾年來,屢屢說希望能精進區段徵收制度,希望內政能實質檢討,在正視這些結構性的問題的前提下,盡快修正現行的土地徵收制度。
由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協助之航空城相關訴訟尚有五案,與本案相關聯的機場園區土地改良物徵收撤銷訴訟即將進入言詞辯論程序,第三跑道環評撤銷訴訟案則在居民及律師團的協助下已於5月底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訴,另有附近地區土地徵收撤銷訴訟、附近地區土地改良物徵收撤銷訴訟及都市計畫確認無效訴訟均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敬請各界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