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蓓宜 /環境法律人協會 能源專員

本文刊載於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

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近日提出新的公投案,主文內容:「你是否同意,立法院應制定包含究責機制之核能減煤專法,使2030年以前達成核能發電比例不得低於燃煤發電?」這則主文刻意將如「究責」、「減煤」等一般社會大眾所易於認同的關鍵字納入,在此情況下,容易使不瞭解臺灣能源現況的民眾受到主文蒙蔽,投下同意票。

空污如此嚴重的情況下,我們都希望能盡量減少燃煤的比例,也希望通過究責機制,讓官員為環境的污染負責,但實際上,這項公投案恐不能夠達成「減煤」,而只是為了「增核」,讓台灣能源大幅發展核電,與世界潮流的廢核與再生能源發展背道而馳。
黃先生的公投主文內容提到,「2030年以前達成核能發電比例不得低於燃煤發電」,他為這項公投提出四套劇本,包含「增核不減煤」、「減煤不增核」、「增核減煤」、「核煤歸零」。這句話本身就是在佈置一個極大的騙局,真的有四套劇本嗎?操弄民意來支持核電,恐怕才是這項公投主文想達到的目標。

四個劇本中客觀上最不可能的自然是「增核不減煤」,核電在2018年僅佔臺灣能源佔比的10%,黃先生指出希望讓核能在2030年達到40%,燃煤維持現狀的40%,這個比例令人咋舌。這套劇本不僅無法減少台灣日益嚴重的空汙,台灣變成核電大國,還要蓋將近10座核電廠,這10座核電廠到底要放在哪裡?難道要一縣市一核電廠嗎?

隨著三座核電廠的運轉執照逐漸到期,核能佔比只會逐步減少,不會增加。核能一廠、核能二廠都已經無法延役。恆春斷層通過核三廠的大門,距離核島區只有1公里,無論是縣政府或在地鄉親均反對核三廠延役。核四廠則是根本還沒興建完成,解封重建必須要耗費六年以上,不具經濟效益。

​現實情況是,核能沒有能力提升到40%,這個劇本根本不可能達成。

至於其他的劇本,如「減煤不增核」、「增核減煤」難道有可行性嗎?以「減煤不增核」的劇本來說,黃先生給出燃煤2成、核能2成、綠能2成、天然氣4成的配比,目前核能佔比頂多10%,這多出來的10%很顯然要再多蓋幾座核電廠,因此「不增核」的劇本實際上還是增加了核電,請黃先生不要再用文字話術來欺騙社會大眾。

「增核減煤」的劇本更不用說,燃煤3成 、綠能2成 、核能3成、天然氣2成,將核能拉到3成,問題跟另外兩套劇本完全相同。核廢料在全世界都無法完整處理,臺灣沒有一個縣市願意接納核廢料,等於核廢無解。但黃先生不斷強調可以放在他家,他的社區鄰居同意嗎?那塊地質適合嗎?這公投案只想發展核能,並不願負責任處理核廢料,這就像不斷地生產排泄物,卻不想蓋廁所。

至於第四套劇本的核煤歸零有沒有討論價值?2030年根本不可能達成核煤歸零,黃先生只是把燃煤發電與核電綁在一起,用空污恐嚇社會大眾,藉此繼續發展核電。

歸根究底,這項公投主文無非就是想從文字上去欺瞞社會大眾,達到增加核電的目的,以現階段臺灣的能源結構來看,核電佔比若要20%以上,就得繼續興建新的核五、核六、核七、核八……,我們到底要建在哪裡?哪個縣市願意接受核電廠?又要斥資多少公帑來興建?這些黃先生都沒有說清楚,貿然提出如此愚民的公投,無非是想複製2018年的公投,與國民黨合作再次操弄民意來增加台灣核電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