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環境實作課程─ 成果發表會

年暑假開始,EJA成為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之實作課程單位之一,在指導教授徐偉群老師的帶領下,共有兩位實習生來到EJA參與國道一甲案,實際的參與了環境案件在環評審查中的各種過程。

兩位同學利用暑假時間,跟著國道一甲案的在地居民、EJA的律師及專員東奔西跑,參與了該案的範疇界定會議,也參與了桃園航空城案的公聽會、說明會及居民自行舉辦的居民大會,甚至南下參與高雄新園農場反震南鐵線案的開庭,觀察行政法庭審理過程。這些難得的經驗,在兩位實習生於成果發表會上充分的被展現,也讓設計實作課程的我們鬆了一口氣,相信這顆已經發芽的環境種子,能持續在她們的心田裡長大。

【成果發表精彩節錄】
「一個環境案件所涉及的面向很廣,除了法律外,也包括許多的專業領域」─國道一號甲線計畫

​「實際參與環境案件不是做一件事,而是一個過程,小至整理環評資訊,大至出庭訴訟,每一個環節都是重要且不可或缺的。」─整理範疇界定指引表

「環評制度設立之初,目的是為了保護環境、預防和減輕開發行為的不良影響,因此政府部門有責任主動、積極並謹慎的為環境把關、為人民負責,審慎的面對並處裡開發行為可能導致的不良影響,而非在法庭上玩文字解釋的遊戲,迴避真正的問題,如此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該有的態度」─參與高雄新園農場反震南鐵線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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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長期缺乏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的法制依據,核電廠除役後,所累積的用過核燃料持續堆置於廠內,儲存池早已飽和,乾式儲存設施亦僅為臨時方案,存放年限最多四十年。面對高放廢「無處可去」的迫切危機,多個民間團體歷經數年籌備,正式對外公布《高放射性廢棄物選址暨處置條例》草案,共106條,分十二章,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支持,將草案推進國會審議程序,補上關鍵法治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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